广州简竹醒“黑帮”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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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1:00 大连晚报 | |||||||||
8月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简竹醒等35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绑架,贩卖毒品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首犯简竹醒被判无期徒刑,5名“骨干成员”被判20年有期徒刑,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其余被告人被判一年零六个月至18年有期徒刑。简竹醒表示不上诉。 简竹醒,43岁,广东省新兴县人,文化程度高中。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9年起,简
广州市中级法院今年3月14日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8月5日作出上述一审判决。此外,法院还判处简竹醒等人赔偿雷永光、姚合林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6余万元。 作者:据新华社8月5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