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媳妇报警求助 李家落得人财两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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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5:29 重庆晨报 | |||||||||||
9000元买个媳妇 今年6月,余大妈听本村一村民说,她家的云南媳妇,就是云南大姐兰新蓉介绍的,人很乖巧。兰姐从云南带来了多个媳妇,最小的只有15岁。“这些云南媳妇个个持家懂事,赶都赶不走。”余大妈天天为幺儿婚事担心,一听就心动了,叫人联系兰姐,为幺儿买个媳妇。 “我给你找个好男人,如你不满意,我就给你找个工作。”云南镇雄县长坝乡歌唱村18岁女孩向民蓉听信同村张凤介绍,在母亲陪同下,跟随张凤、兰姐和一不认识的女子,到了余家。 “兰姐优惠我,只收我9000元,说是抚养费和介绍费。我们双方还签了协约。随后,她们留下女孩走了。我还借了5000。”余大妈回忆。 小媳妇“喂不家” “他家只有一间破房子,啥都没有。”向民蓉说,“实在太穷了,我不满意,早就想回家。但李明拿了我的身份证,我又没钱,走不掉。” 在家住了半个月后,幺儿李明带着女孩到渝北北部新区经开园翠云花园工地打工。记者看见,他俩住在1号工地三楼的一间小屋里。屋里用竹板搭了一张床,唯一的家电就是电饭锅。 “我是水泥匠,钱少。她花钱很撒手,10天不到就花了我300多。”李明抱怨,为此两人常常吵架。“我气不过就动手打她。” 向民蓉到工地来了两个月只做了一天活,“水泥桶太重,我提不动。”向民蓉说,“李明很穷,还对我不好,常常打我,我跟着他没啥意思。” 报警要回老家 昨日中午12点,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鸳鸯派出所接到报警,向称男朋友打她。民警马上把向接到派出所。向民蓉请求民警把她送往救助站,再转送回家。李明和余大妈不服,要求向还他们9000元。 民警许建平说,派出所将把向民蓉送往救助站。余大妈与兰姐的协约不合法。他们可到长寿派出所报警。 民警郭颂还给了向100元,叫她不要回去拿衣服了,担心李明不让她走。 下午5:25,派出所民警顺利把向送往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将把向送回云南老家。 李家人财两空 对于肚里的小孩,向说:“我坚决不要,要了也养不活,简直是糟蹋孩子。”但李明表示,想要这个孩子。 看着媳妇离去,李明呆在一旁,一言不发。余大妈急得要哭了:“人也没了,钱也没了,我的幺儿好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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