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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警告:卖“天价”月饼 最高罚五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5: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省物价局向19家月饼经营商家作出相关政策提醒告诫

  昨日上午,省物价局首次召开“月饼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19家月饼经营企业、宾馆、酒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为今年月饼市场下了一场降温的“及时雨”,商家纷纷表示将自觉对月饼进行“瘦身”,坚决杜绝天价月饼。

  省物价局

  市场调节价不是“挡箭牌”

  在告诫会上,省物价局副局长吴应伟指出,“天价”月饼主要是“搭售和过度包装造成。”他表示,虽然目前月饼价格是市场调节价,且国家发出的《公告》本身不是法律法规,也不是政府规章,而是一个行政指导性文件,公开表明有关部门对月饼价格、质量、包装、搭售等行为的态度。但《公告》的有关条文是有依据的,并不是商家可以拿“市场调节价”就可以作为天价月饼“挡箭牌”的。

  吴应伟表示,如果商家厂家对月饼过度包装、不明码标价等,有关部门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在生产、销售、进口环节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工商局

  往年月饼质量不乐观

  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李辉在会上同时通报了近年来的月饼质量。他说,从近几年来看,部分月饼存在质量问题,2002年工商局抽检的44个批次有5个不合格,2003年抽检46个批次有40个不合格,2004年抽检59个批次有51个不合格。“不合格包括有的是细菌超标、乱添加防腐剂,有的是净含量不够、搭售品质量问题等等。”

  李辉强调,今年,工商将准备检查60个批次的月饼,并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和搭售情况。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专用名称就不应该标示为“月饼”。

  月饼厂家

  提倡节约自觉“减肥”

  在场参加告诫会的与会厂商都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一定把握好尺度,拒绝腐败,提倡节约,让消费者理性选择。

  某餐饮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鑫表示,尽管目前国家对月饼的标准还未正式出台,但企业在今年生产月饼时,将多向物价、工商部门进行咨询。只有在正确的指导下,百姓买月饼才有实在的感觉。

  记者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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