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13类工程不得转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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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8: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沂8月5日讯农民工讨工资,难在层层转包、互相扯皮。临沂市最近出台举措,要求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建筑施工队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规定13类劳务分包企业所承接的劳务分包工程必须使用自有操作工人进行施工,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 据了解,根据国家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共分13类,分别为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电暖安装
今后,凡是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建筑施工队伍,必须在申请到相应类别和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进入建筑劳务市场承担施工任务。严禁私招乱雇或将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人员,不得超越资质类别及等级承接劳务分包工程,其所承接的劳务分包工程必须使用自有操作工人进行施工,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王有涛付迎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