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通过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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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20 宁夏日报 | |||||||||
晚报讯 银川市早在1986年就被国务院列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对那些实物和非实物的文化遗产应当如何进行保护?一旦有人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项目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刚刚结束的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议上,上述问题终于有了法律的解决依据。历经数次修改的《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终于通
银川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塞上古城,现已查明的文物古迹、古遗址和名胜达160余处。国家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实施动态管理,如果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做得不好,国家随时都可能撤消这一称号。 《条例(草案)》共有25条,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发认为,《条例》的出台对银川市的保护工作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因此,今年银川市第十二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就将制定《名城保护条例》作为议案提出。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也给予高度关注,在市人大向社会公开征集5年立法规划项目时,许多市民都提出将《名城保护条例》列入立法日程。 《条例(草案)》最大的亮点就是将“体现塞上江南、西夏古都、回族风情的文化特色”写进条例。专家认为,将它写进名城保护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一方面扩大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外延,另一方面更有利于为提升银川城市品位提供法律保障。 《条例(草案)》对相应的破坏行为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规定。 (记者从慧)新闻来源:银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