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新政扶持小企业 最高可获贴息贷款1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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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3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洪静仪实习生周恩东报道新增就业岗位吸收下岗失业人员达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将获得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金额可达100万元。昨日从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获悉,人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近日联合发布《无锡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贴息贷款实施办法》,推出这一推动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此举走在全省前列。
《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是指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按每名下岗失业人员2万元核定,每户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人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 据人行介绍,各国有、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都能承办此项贴息贷款业务。贴息贷款由市或市(县)级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贴息贷款逾期、展期、罚息部分不予贴息。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人士介绍,小企业的标准依据“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件执行。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数量较多,如饮食服务、机械制造业等都有大量的小企业存在。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按企业的社会保险统筹关系,向市或市(县)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确认贷款资格。劳动部门已把文件下发到各小企业,并于近期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