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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大黑帮案一审判决 简竹醒犯八宗罪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33 江南晚报

  本报广州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2005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昔日不可一世的“广州最大黑帮”之“大佬”简竹醒步履缓重地走进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他身穿黑色囚衣,神情黯淡,眼圈似乎还有些发红,身后鱼贯而入的则是其黑帮组织的几名得力“骨干”以及众“马仔”共计30多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日上午对简竹醒等35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聚众斗殴等罪进行了一审宣判。首犯简竹醒身负八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并处罚金8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起,简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有组织、有目的地将居住在广州市芳村区一带的一些无业闲散人员发展成为自己的亲信和打手,采取威胁、暴力等手段排斥、打击竞争对手,在2001年逐步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集团先后共获得冲锋枪、猎枪、五四式手枪等各类枪支8支,各类子弹数10发。在实施各类犯罪行为过程中,共造成10余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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