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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锁定盗窃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 贵州省德江县人张月亮近日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以盗窃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5年3月2日,重庆铁路公安处重庆北站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查获一名形迹可疑的青年人,经讯问得知其叫张月亮,通过上网比对,发现其是我市警方上网追逃的盗窃嫌疑人,遂将张月亮移交我市庐阳区警方。原来,2003年3月7日,张月亮窜至我市亳州路某单位宿舍
,采取攀爬下水管翻窗入室的手段,盗得现金2500元及价值900余元的手机一部。案发后,警方经现场勘查,提取了作案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指纹,确定张月亮就是作案嫌疑人。然而,面对警方的讯问,张月亮始终只承认于2002年4月在我市公园新村作过一次案,而对2003年3月的盗窃事实,拒不供认。

  该案移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人员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虽然张月亮拒不承认2003年3月7日亳州路某单位宿舍的被盗案是其所为,但细心的办案人员在讯问张月亮时发现,张月亮所供述的作案地点的具体楼层与公园新村被盗楼层不符,但却与亳州路某单位宿舍被盗地点的楼层相符,于是办案人员抓住张月亮供述中的破绽,摆事实、讲证据,最终迫使张月亮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卢剑)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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