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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总金额5.36亿元粮食直补资金将发放完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46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8月5日讯(记者 易博文 通讯员 廖建江实习生宋崇立)一个个农民朋友,高高兴兴地从所在乡镇的财政所,或领到存折,或领取现金,享受国家粮食直补政策。眼下,这样的情景在三湘大地随处可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赵跃辉今天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我省已经进入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高峰时期,8月底之前,总金额达5.36亿元的粮食直补资金将一分不少地交付到农民朋友的手上。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高我省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我省去年就开始了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当年补贴资金4.4亿元。今年,我省适当提高了粮食直补资金的补贴标准,由每亩11元提高至每亩13元。调整了补贴范围,省对市州、市州对县(市、区)直补资金包干总金额由去年按农业税计税面积(2003年度核定面积)的95%核定调整为按农业税计税面积核定。县(市、区)对乡镇按照农业税计税面积中的实际种植面积核定。乡镇对农民按农业税计税面积中的实际种植粮食的面积核定。

  所有粮食直补资金,6月底之前已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市州,市州在7月15日前下拨到了县(市、区),县(市、区)在7月底之前下拨到乡镇。省财政厅明确规定,各地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小于农业税计税面积结余的包干粮食直补资金,由县级政府统一调剂用于解决农业税漏报面积等特殊问题和奖励种粮大户。因农业税计税面积上下不符,导致包干补贴资金不够的,由各地自行筹措资金解决,不得出现降低补贴标准、减少补贴面积的现象。

  省财政厅还规定,粮食直补资金必须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到农户,不能集体代领,不能抵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8月下旬,省财政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地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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