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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禁商”应考虑各方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5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李国辉 实习生卜凡)对于当下进行得如火如荼的“住宅禁商”行动,多位政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禁商”应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应搞“一刀切”。

  省政协委员孟浩认为,虽然政府出台政策的初衷都是好的。对于经常扰民又没有营业执照、不纳税的商铺应该坚决予以取缔,但对于那些有营业执照、依法纳税的店铺则应以更
妥当的办法处理。他认为,住宅区的一些商铺确实是便民利民,强制拆除这些商铺不太人性化。各辖区政府应该在广州市统一的城管方针前提下,在尊重既有事实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各个政府职能部门也应该协调工作,不能是“昨天工商部门批准营业,明天城管部门就来拆”。他认为,政府条例、相关整治办法出台之前应该更加透明、公开,“要利用媒体进行宣传,让大家都知道,提前做好准备”;相关部门也应该提前介入,做好规划。

  孟委员说,其实很多店铺的营业执照都是一年、两年之内就到期了,届时政府不再进行许可便可令其自然消亡,这样能降低“改革成本”。而对众多商铺关闭所要付出的“退出成本”,政府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省政协委员郭清宏也认为,“住宅禁商”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利益,不能搞“一刀切”。他说,广州是小商品经济十分发达的城市,许多地段、住宅区都聚集了大批小型商铺,它们对繁荣广州的经济有一定贡献。政府进行“住宅禁商”、“还商为宅”在总体规划上是好的,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市容市貌的美化。但任何改革都会触动多方面的利益,“住宅禁商”对众多小商品经济经营者肯定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政府应该做好相关的安置工作,尽量处理得人性化。他认为政府在出台管理办法时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吸取市民的意见,长远全面考虑,不要搞“一阵风”。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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