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涉刘方仁案商行行长获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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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0:27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贵阳8月5日电 牵涉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案的贵阳市商业银行原行长李隆中受贿及违法发放贷款案日前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隆中有期判刑6年。法院审理查明,在1997年4月至2004年1月期间李隆中利用其职务之便,违法发放贷款1000万元,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并收受贿赂118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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