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奖学金”设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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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1:05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吕诺)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从今年起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每年出资10亿元,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记者5日从教育部了解到,“国家助学奖学金”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设立,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国家助学奖学金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学生可按学年向所在学校申请,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