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出紧急通知 灾后重建用地可边用边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2:31 桂龙新闻网 | |||||||||
受灾群众如何重建家园,牵动着许多人的心。记者8月5日从广西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广西目前已就倒房户重建住房建设用地发出了紧急通知:灾后重建用地可边用边批,做到随用随报随办,而且一些相关费用将可以减免。 今年6月中下旬,广西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共造成全区69个县(市、区)702个乡(镇)711.6万人受灾,倒塌房屋17.4万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多亿。广西要求全区集中力量,
对此,广西目前已就倒房户重建住房建设用地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规定,用于救灾复产重建的用地,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边使用边报批,做到随用随报随办。 灾后农房重建用地,暂停收取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其他救灾重建用地的有关费用亦应视情况予以减免。异地重建用地确需调整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首先确保重建任务的如期完成,同时要依法定程序调整或者修改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此外,通知强调,灾毁的农用地和其他土地,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资金和力量投入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可以将整理和复垦土地用于折抵建设用地指标,指标可有偿使用和转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