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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联合大接访 与来访者面对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2:31 桂龙新闻网

  8月5日上午,南宁市、城区两级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司法局长,集中在南宁市政府会议中心联合大接访,数百名来访者与各单位的“头头”面对面零距离接触。记者在采访中深深感受到来访者迫切要求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头头”们真诚为来访者解决问题的诚意。

  11万多元诉讼费讨不回

  昨天上午9时未到,接访大厅外早已排起了领号的长队,在大厅内,南宁市、城区两级“四长”的办公桌前已坐满前来上访的群众。

  “为了今天的上访,我们半夜就起床赶到南宁来了。”记者循声望去,只见五六个人情绪激动地围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瑞深桌前。

  前来反映问题的,是隆安县那桐镇那桐社区主任卢祥文等人。他们捧着厚厚一撂材料,向陈院长陈述说,几年前,隆安县政府就那桐村与另一村的土地纠纷下达了确权决定书,他们不服后提起诉讼,并交纳了11万多元的诉讼费。这一官司后来由自治区检察院提起抗诉后,自治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隆安县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11万多元的诉讼费应由隆安县政府和另一村分担。然而,这一终审判决虽过去一年多了,被告方并没有履行判决,而且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另一村的村民还种上了农作物。

  卢祥文说:“为了这起官司,我这个主任带领村干部已到各级部门上访了多次,今天已是第30次上访了。而且我们是半夜起床从村里出发,为的就是要讨个说法。”陈院长认真听取了他们的反映后,交待身边的法官作好记录,表示要亲自过问此事。

  是学雷锋还是非法营运

  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国庆接待了一起颇有争议的上访。

  来访者卢振飞家住南宁市福建园小区。他说,去年4月7日晚11时许,他开摩托车经白沙津头菜市附近时,一位朋友拦住他说有急事要搭他的摩托车,并承诺给2元辛苦费。卢当场说:“学雷锋做好事,搭你去可以,但我不收钱。”当行驶到星湖路时,他突然被运管人员拦下,说他违章搭客,尽管他极力辩解,还是被罚了2000元。

  随后他将南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告到法院,但法院最终没有支持他的诉讼。陈国庆检察长看完材料后答复说,这个案子值得探讨的是,如果按上访人所说没有收到2元运费的话,就不好认定为非法营运。但两级法院都认定卢收了2元运费,因为没有看当时的原始笔录有和有关材料,他不好作出判断,建议卢继续找有关部门申诉。

  刑满释放不服原判决

  陈某原是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执行员,1992年因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入狱4年。昨天一大早,他就带上厚厚的材料来上访了。

  他首先来到南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祥江的桌前,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他反映说,1989年,他在南宁市中院执行庭原一负责人的授意下,分几次将公款垫给他人做生意。后来,该负责人不幸身亡。不久后,他被立案侦查,并被判入狱。他认为自己是在部门负责人的授意下才挪用公款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陈副检察长详细听取了他的反映并收下了相关材料后说,如果确有冤情的,司法机关一定会秉公执法,依法办案。

  随后,陈某又来到自己原所在单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接访点,找陈瑞深院长申诉自己的情况。陈院长听完后,当场对陈某将公款挪用给他人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尽管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也是不对的。陈院长最后表示,他将详细了解情况后再作具体答复。

  养弃婴被执行罚款

  昨天上午10时许,一怀抱婴儿的妇女走进接访的会议大厅尚未落座,眼泪已扑簌簌地流了下来。妇女怀中的婴儿也跟着大哭起来。妇女和婴儿的哭声,引起场内众多媒体的关注。工作人员闻讯前来,立即稳定该妇女的情绪,并为其叫号等待接待。

  这位来自马山县古零镇乐平村大江屯的妇女名叫唐秀琴。她说,去年7月14日,她丈夫在路边发现一个纸箱内躺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弃婴。出于爱心,他丈夫将弃婴抱回家。此后,她一家人为如何安顿这个弃婴付出了很大的心血。

  据其丈夫蓝建山介绍,他抱小孩回家后,由于不了解抱养弃婴的相关政策,没有及时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领养手续,也不知如何处置这个弃婴。抱养一段时间后,他将此事报告给古零派出所,派出所称此事不由他们管,叫其找马山县民政局,民政局又叫其找马山县某局。

  唐秀琴称,她来回奔走于当地相关部门之间,当地派出所、民政局和某局都没有明确告诉她该如何办理领养手续或者其是否符合领养条件(夫妇俩已生育有二子),导致此事一拖再拖,最终马山县某局向她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决定收取其17010元抚养费。这个决定令唐秀琴夫妇不能接受。

  蓝建山认为,当初他抱回弃婴是出于爱心,后来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无果的情况下,夫妇俩不得不继续抱养该弃婴。

  2004年12月17日,马山县人民法院到蓝建山家强制执行。

  为了讨个公道,8月5日天还未亮,蓝建山夫妇抱着弃婴从屯里打摩的来到古零镇,再由镇上乘车到马山县城。几经辗转,夫妇俩希望在大接访日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副院长施显龙接待了蓝建山。在了解事情大概经过后,施院长表示,马山县某局对此事行政处罚后,由当地法院执行,解决问题的办法仍然要找到该局才能解决。如果蓝建山夫妇反映的情况属实,他们可以要求某局撤销处罚。如果协调不了,可以继续向南宁市卫生局等部门反映。

  两老父为儿女讨公道

  南宁市公安局局长颜石廉昨日连续接待了两位特殊的老人:一位是广西电影制片厂的老导演罗渝中,另一位是家住南宁市东沟岭的林诗森。这两位老人均称为各自的儿女讨公道而来。

  罗渝中老人向颜局长反映称,2002年2月14日,南宁市经侦支队以涉嫌“合同诈骗”为名,将其女儿罗云文监视居住达37天,并对其女儿在北京的公司财物及一辆崭新的别克轿车扣走,轿车被转给他人使用长达一年之久。

  2004年,此案在区政法委的干预下,轿车已拿了回来,但南宁市公安局承诺的赔偿至今尚未兑现。颜局长认真听取了罗老的陈述,并详细翻阅了其递交的相关材料后,作出批复:“请纪委书记给一个时间专门答复。”接待完罗老后,林诗森老人声泪俱下地向颜局长哭诉自己儿子的遭遇。林老称,1999年5月16日,他女儿林卫华开出租车回家后,把车交给其儿子林书宁继续营运。林书宁在倒车时,不小心撞倒了邻居家的摩托车,被邻居家几兄弟打伤。邕武派出所出警后至今没有处理。后来,兴宁公安分局对此事作出处理,但林老一家对处理结果不服,要求南宁市公安局复查处理。

  颜局长耐心地安慰了林老,并称会尽快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此事。随后,颜局长在处理意见上作出批示:“请法制部门督促兴宁分局依法采取新的措施,争取使当事人满意。”

  来源:

  南国早报 选稿:韦力萍 作者:邓志勇 杨小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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