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小学废除“禁发令”(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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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5: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学生发式”下月要从校规中删去,发式完全回归学生自主 台湾消息发禁真的要终结了!台湾“教育部”近日宣布,下学期开始(今年九月开学后),“国立”及县市立中小学彻底解除发禁,学生发式必须从校规中删除,且不得藉故检查及惩处。 也就是说,下学期开始,公立学校学生要理光头、蓄长发、长长须、染发、烫发、乃至于朋克、嬉皮,完全回归由学生自主。不过,“教育部”相信头发回归学生自主后,有助于学生培养审美观念,学生也可透过教育机制,了解怎样才是合宜的发型,不至于奇形怪状。 有关官员透露,除了发禁之外,不合理的袜子、鞋子、服装规范,以及一些奇奇怪怪的管教规定,都是“威权遗毒”,违反民主教育,将一并检讨改进。 据统计,上一年度台湾中小学共有14万人次因服装仪容不符规定,而遭申诫至小过的处分。教育部门认为,头发属于人身自由范畴,校规规定发禁,有违法律赋予的人身自由,形成师生间不必要的对立。在学生人权保障日益受到重视的教育思潮下,属于人身自由的发式理应受到尊重,不应成为校园管教范围的部分。应彻底终止发禁。“国立”中小学由“教育部”主管,即直接下令,下学期开始,“国立”中小学一律彻底解除发禁;县市立中小学主管机关属县市政府,“教育部”将在8月举办的全台教育局长会议中,要求各县市严格督导所属中小学彻底解除发禁。 至于私立学校,为新生办学自主,“教育部”不能强制,但会尽力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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