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建立并实施党政机关问责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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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21: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8月6日电(李小农、唐雪峰)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各级领导恪尽职守、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安徽芜湖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党政机关问责办法。 长期以来,一些“太平官”“混事官”只习惯于运用手中的权力,而不习惯于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针对这一现象,《芜湖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按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问责制度的建立是芜湖市完善责任追究体系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执政理念,成为套在“一把手”头上的“紧箍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