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相关规定:严禁打着领导旗号“行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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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21:1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今后,领导干部的秘书或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的幌子办私事不行了。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对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暂行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提出11条“不准”,包括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为自己和亲友办私事;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不准为领导干部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代领导干部收
(黄建和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