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员盗窃钻戒包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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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2:5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文创)邮局职工将一个装有58件铂金钻戒邮包盗回家,半年后,正在销赃的该职工被当场抓获。近日,该职工被南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内盗窃取邮包 去年7月,南岸区邮政递送分局投递员林某投递完邮件回单位后,发现开拆场地有一个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56件铂金钻石首饰和2件无法追回的退赔款4945元。经鉴定,林某所盗58件铂金钻戒首饰,共计价值6万余元。 是盗窃非职务侵占 林某的辩护人称,林某在开拆场地发现的邮包是他人的遗忘物,其行为是职务侵占而非盗窃。 但法院认为,开拆场地是林某所在单位专门用于开拆邮件的生产场所,留存在该处的邮包仍属于单位支配和控制的范围,是单位的财物,而非他人的遗忘物。 法院遂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