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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员盗窃钻戒包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2:55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文创)邮局职工将一个装有58件铂金钻戒邮包盗回家,半年后,正在销赃的该职工被当场抓获。近日,该职工被南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内盗窃取邮包

  去年7月,南岸区邮政递送分局投递员林某投递完邮件回单位后,发现开拆场地有一个
邮包。林趁无人之机,将手伸进邮包内并从中掏出一枚铂金钻戒。随后林某将装有58件铂金钻石首饰的邮包偷回家中藏匿。同年11月至今年2月,林将其中38件销售出去,共获赃款1.99万元,并全部挥霍。2月25日,林再次销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56件铂金钻石首饰和2件无法追回的退赔款4945元。经鉴定,林某所盗58件铂金钻戒首饰,共计价值6万余元。

  是盗窃非职务侵占

  林某的辩护人称,林某在开拆场地发现的邮包是他人的遗忘物,其行为是职务侵占而非盗窃。

  但法院认为,开拆场地是林某所在单位专门用于开拆邮件的生产场所,留存在该处的邮包仍属于单位支配和控制的范围,是单位的财物,而非他人的遗忘物。

  法院遂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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