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集资户有权状告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6:59 华商网-华商报

  集资户有无权利状告法院,记者昨晚电话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陈贞学律师。据陈律师介绍,延安市中院集资户与法院之间已经构成民事领域内的委托关系。法院作为受托人如果不能履行委托责任,集资户有权按照委托约定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高院可以自己进行受理,也可以指定延安市中院管辖范围以外的市级法院进行审理。本报记者 孙洪伟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