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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猪链球菌病毒通过市场传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8:26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6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把好市场准入关,严防猪链球菌病毒通过市场传播。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应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在猪链球菌病疫情未解除期间,要特别加大对肉类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要求市场内肉类产品经营者实行挂牌经营制度,标明肉类产品生产地、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明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猪链球菌
病毒传播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市场开办单位责任制度。

  又讯四川省商务厅8月5日再次发文要求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上市猪肉的安全。记者6日从卫生部新闻办公室获悉,据四川省卫生厅报告,8月5日12时至8月6日12时,新报告2例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临床诊断病例(其中,7月31日发病1例,8月2日发病1例)。另外,治愈出院18例,死亡1例。

  截至8月6日12时,四川省尚在住院治疗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病人117例,其中,病危1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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