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设立政府助学奖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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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11 每日新报 | |||||||||
双优贫困生每人每年4000元结合高校情况确定人数细则贾林娜 新报讯【记者贾林娜】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今年起,中央政府每年将出资10亿元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凡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的在校本专科生均可申请。此外,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市也将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天津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并自行确定资助人数及实施细则。
据悉,“国家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两种形式。资助对象是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全国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在名额分配方面,将对西部地区的高校以及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予以倾斜。国家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各高校将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道德、学习状况、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评审。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的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向全校师生公示。每个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今后,本市也将参照上述管理办法设立本市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并结合本市高校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资助人数,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