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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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14 黑龙江日报 | |||||||||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随具体项目配置 大型建设项目用地分期确定供地数量 严格控制单层厂房建设
本报讯 随着振兴老工业基地步伐的加快,我省建设用地的需求迅猛增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而从总体上看,我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十分严重。为此近日我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据悉,今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随着具体项目配置,并且留有一部分机动指标按市场化配置,对工业项目投资一般不得低于每公顷1000万元,对具体建设项目的绿地占地控制指标一般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教育、卫生、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等建设绿地不得超过15%;对项目可研报告确定分期实施的大型建设项目可预留规划用地,但必须根据其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和时间。 对企业技改项目确需扩建的,要将原用地面积和新申请用地面积一并测算;对企业等用地单位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一般应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以内,其中在开发区(园区)内的不得超过6%。严格控制单层厂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造多层标准厂房,以解决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 对已按批次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的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跟踪检查制度,对上一年度批后土地供应率达不到70%%的市、县,暂停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并相应核减下一年度的用地指标。(黑龙江日报) 作者:谭迎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