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笔记本”难回用户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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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1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市民沈先生向本报反映:一台笔记本电脑的显示屏在保修期内出了故障,用户拿到销售商那里去修理,18天过去了仍不知道何时可以修好,电脑里存储的商业资料一直调不出来,影响了生意。 沈先生的“神舟”笔记本电脑是2003年9月集体购买的,销售商是无锡红日电脑经营部。
今年7月14日“笔记本”出了显示屏不亮的故障,沈先生把电脑拿到销售商处维修。销售人员告诉他不过15天可以修好。 7月24日,沈先生急着要用电脑里存储的销售数据资料,便打电话催问,答复是:电脑已送到南京维修站,具体什么时候修好可以打电话到南京那边去问。 沈先生打电话从南京方面获知电脑又被送到深圳厂家修理。7月30日,沈先生再次到销售商那里询问,被告知:电脑不知到了哪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返回。 昨日,记者询问红日电脑经营部,牛先生称:目前电脑在深圳的厂里,这里所能尽的义务,只是帮着催,什么时候可以修好不能给确切答复。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脑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由于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消费者可以持购买发票、保修卡等要求修理者免费为其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因生产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牗祝建新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