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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出台系列措施构建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27 南方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凌峰)梅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和谐梅州建设。

  该市从今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以“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镇、村四级联创活动,力争至2008年,全市70%以上的县(市)、镇、村达到“合格”标准,30%的县(市)、镇、村成为“先进”县(市)、镇、村,城乡脏乱差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人居与创
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此,市每年将组织一次集中考核,先进镇奖励2万元,先进村奖励5000元。

  该市日前发出《关于梅州市各级党政领导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突发事件镇主要领导半小时、县主要领导1小时须到现场。

  该市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对财政激励政策作了部分调整与补充。调整后,各县(市、区)班子凡获得省财政激励机制奖励的,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可获得市给予的最高限额10万元的配套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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