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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失地农民有望纳入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李国辉 实习生 左霞通讯员曾德明)由于社会保障相关配套政策不健全,广东目前共有200多万被征地农民变成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对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针对民革省委员会反映的这一问题,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回复称,将出台《广东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管理,失地农民有望纳入社保。

  省民革在提案中称,据省国土资源厅调查显示,仅2004年上半年,广东农民因失地到
国土资源厅上访759批,2688人次,且重访率高,劝返难度大。对此,省民革建议广东利用农村征地补偿款和土地流转收益建立失地农民社保体系,保险费的支付由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三方负担: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流转收益中列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将征地补偿款、土地流转收益、土地经营和物业收益预留一定比例,作为缴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则可从征地安置费中抵缴。对失地后身份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可以参照城镇居民的社保办法进行社会保障。仍保留农民身份的,年满60岁的可享受养老保险。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回复表示,广东正在草拟《广东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待征求各方意见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即可施行。《办法》将明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领取待遇的条件和标准、使用渠道和程序、严格审核手续及规范管理流程。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将建立相关监督机制,以确保资金安全。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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