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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费该由谁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0: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随着“禁婚令”在大学校园的放开,女大学生生育权的问题接踵而来。记者5日连线沪上各高校有关部门,均表示在各自的学生管理条例的修订中一般不会出现明确的规定。但由此而来的连锁反应———女大学生生育费用能否报销,却是各大高校左右为难且目前争论最多的问题。

  大学生生育可休“产假”

  复旦大学学工部部长夏科家坦言,前一段时间苏州大学将“女生怀孕可休学”明确写入学校的管理规定完全可以理解,虽然复旦目前处于公示阶段的相关规定中并未提及这些内容,但如果真遇到学生怀孕的情况,他们原则上也是允许学生休学。

  可否报销生育费成争论热点

  在各高校修改各自学生管理规定的同时,接踵而来的生育费可否报销成了参与修改的工作人员争论不休的话题。

  上海市某大学一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按照现行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费用平摊到每个大学生只有30元。而现在生一个孩子的费用近3000元,这也就意味着,一个生育的女大学生可能将“吃”掉近100个人的公费医疗额度。现在这一问题在本科生中尚未体现出来,但在女研究生中已经露出端倪。因为目前有些企业更欢迎已生育的女研究生,于是部分已婚女研究生就选择在校生育,这个人数这两年呈现增长趋势,这对现有的大学生公费医疗体系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据了解,各高校对在校女生可否报销生育费的争论仍在继续中,目前尚无最后定论。

  男生能否休产假

  “禁婚令”放开后不排除在读本科生当上爸爸。男生是否可以休产假?在采访中,各校对此事的回答都有所忌讳,不愿多谈。一位学工部的老师说,本科生中提出结婚要求的多以女生为主,且数量也是微乎其微,而男生要结婚的数量几乎为零,学校还未来得及考虑。据《新闻晨报》

  教育部———女大学生有权生育但不鼓励

  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说,结婚生子是每一名适龄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学生也应该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赞成大学生的这种做法。

  孙霄兵说,解除对大学生结婚的限制是对大学生作为一名成年人行使自身权利的理性与能力的尊重与信任。新的规定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围绕着对学校功能与职责的认识与定位展开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基本关系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因此,学校既不应当有干预学生基本权利的职权,也没有履行教育以外义务的责任。

  孙霄兵说,从长远看,随着中国各种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逐步健全,学校现有的许多社会功能必然要逐步从学校中分离出去,按照这样的改革思路,很多问题是很容易得到理解和逐步解决的。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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