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的末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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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2: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8月2日上午,合肥的天气异常闷热,使人焦躁难安。 这天上午,法院将终审宣判合肥地区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判决结果。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了合肥市第二看守所,这里关押着该黑社会犯罪团伙的“老大”——胡斌。 9时30分,法官到达看守所,宣判的法官和检察官们来了很多,因为这个犯罪团伙成员被判刑的达30余人。 9时32分,“黑老大”胡斌第一个被带到提审室。戴着手铐脚镣的胡斌坐定后,法官开始宣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厚达95页,刚开始时,胡斌显得非常镇静,听得也非常专心,慢慢地变得焦躁不安了。“本判决即为核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八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四年;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一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听完法官的宣判后,胡斌青筋暴露,训练有素的全身肌肉隆起,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其身后的武警战士立即将其紧紧按在椅子上,胡斌用戴着手铐的手指着法官,大喊“冤枉”,并声嘶力竭地喊道:“我胡斌有罪,但罪不至死,我的家人会告你们。” 按惯例,二审判决后,管教干部都要找在押人员谈话。见到分管的管教干部万卫东时,胡斌的情绪慢慢地平息了下来。当再次见到记者时,胡斌发现记者竟然是他的“老相识”。记者1989年至1993年在拘留所做管教工作时,胡斌曾多次被关押过,对记者的印象颇深,并连称记者做管教时虽然严但对他们都很好。 此后,采访进行得非常顺利。胡斌非常配合记者采访。 胡斌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小就没有闲过,给父母添了无数的麻烦,这是他最内疚的事,还有放不下的就是他同案犯的妻子——许鹃许鹃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在留给她的遗言中,胡斌写道:“我最遗憾没能让我俩有个儿子,真对不起……我有好多好多话想对你说,但写不下去,请原谅。” 在采访中,胡斌不止一次地说,不止一次地问我:“我真有那么坏吗?别人都说我胡斌讲义气,够哥们,我也不对一般人下手,我打的人都是有因有果的,我有罪,但罪不至死。” 看来,他这辈子是没法理解“法律无情”的含义了。 采访时,胡斌提出了要见一见其妻子许鹃的要求,鉴于胡斌在监所表现一贯良好,经过请示后,看守民警将胡斌带至许鹃的监舍外,透过监舍铁门下方的铁栏杆,许鹃伸出手搂着胡斌的头,一直哭泣着,没有说出一句话,胡斌则安慰她,一个劲地说“对不起”。3分钟后,没等民警催促,胡斌抽身而去。 上午11时20分,胡斌回到监房吃饭,并将看守所特意为他准备的饭菜分发给同监舍的人,并叮嘱他们一定要好好干,不能再犯罪了。 下午2时许,法官再次来到看守所,向胡斌宣读死刑执行命令,看到法官身后有众多摄像记者,胡斌故意挺直了身体,但看得出,他的脸色异常苍白。 宣读完死刑执行命令后,胡斌向人要了支香烟,抽完后向周围的人调侃道:“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要改一改,执行死刑时,要给犯人喝一杯酒,你看,多好呀”俨然还是一副“老大”做派。 转身时,他发现记者正看着他,他说:“要说有教育效果,这(指执行死刑)恐怕是最好的效果了。” 14时30分,胡斌被押赴刑场。 本版摄影、撰文: 音卫东 卫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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