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提出广东梅州煤矿透水事故抢救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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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0:36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记者 刘铮) 接到广东梅州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的报告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提出六条意见。 记者7日夜从安监总局调度中心了解到,这六条抢救和处理工作意见是: ——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核对井下人数,采取一
——立即组织排水设备,落实排水措施,保证电力供应,加大排水能力。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抢救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邻近煤矿立即停产撤人,有类似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安监总局李毅中局长、国家煤监局赵铁锤局长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