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入突发事件高危期 每年损失相当于GDP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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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1:22 华夏时报 | |||||||||
北京电力系统应急指挥中心接到“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故”的紧急报告。警笛声声、黄灯闪烁,一辆辆电力抢险车急速驶向事故现抄…这是不久前北京举行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习现场的情景。不仅仅是北京,整个中国已经开始积极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威胁。 目前,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
突发事件每年损失GDP6% 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惊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李军鹏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损失500亿元,以上共计达6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损失我国GDP的6%。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所作的统计显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全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 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并不仅止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员、参与编制国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的顾林生说,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间接损失同样不可忽视。比如说,事故灾害发生之后,公众的生活节奏被打乱,公众心理也会受到巨大冲击。 原有应急工作基础薄弱 从非典疫情到禽流感,从开县井喷到北京密云游园踩踏事件……这些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理,已经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首先是缺少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法律。虽然此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与处理突发事件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仅仅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分别立法,相对分散、不够统一,难免出现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而且各部门都针对自己所负责的事项立法,“各扫门前雪”,缺乏沟通和协作。同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立法“以邻为壑”,大大削弱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协作与合力。 其次,信息管理系统落后。信息管理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发生灾害及各类突发事件时,都是以部门为单位逐级汇报,缺乏快捷、有效的沟通渠道。信息量并不是不够大,也不一定不及时,最大的问题在于信息分散和部门垄断,无法在危难时刻统一调集,迅速汇总。 此外,我国公共服务体系薄弱,很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冲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