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机关账户实行“零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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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2:20 新京报 | |||||||||
要求日报日清,以杜绝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 据新华社沈阳8月7日电(李丹、陈光明)为有效监督预算执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从8月起,辽宁省鞍山市28个机关率先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由财政部门统一设立国库账户,各单位开设的账户则要求日报日清,余额为“零”,以杜绝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防腐。
据介绍,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统一国库存款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必须按地方人代会上审议通过的预算花钱,由财政部门通过人民银行,将预算钱款划拨到零余额账户里,供预算单位支配使用;预算单位每日发生的支付情况,都要与国库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即每日剩余的“闲钱”或进账的资金,都要上缴清算,使余额为零。从而使预算监督由事后监督变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