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生可防性案件管片民警要担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2:23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张永红李煦)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有关负责人7日表示,自6日起,北京市警方在全市开展夏季治安专项打击活动。在活动期间内,各单位如犯粗心大意错误,比如现有能力足可以防范的案件居然发生了,发案原因纯系防范措施未落实等,所在单位不仅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中的规定,被罚高达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单位负责人、管片民警还要被追究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