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错过日期不能换煤气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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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2:27 京华时报 | |||||||||
市民卢先生反映:我家从1999年开始使用北京液化石油气公司的罐装议价气。本月1日下午6点,我去永定路煤气站换煤气,但煤气站的工作人员称从去年12月液化石油气公司开始更换新的煤气本,截止日期为7月31日。从8月1日起已不再回收旧煤气罐了,煤气罐的押金也不能退还。如果仍需使用该公司的液化气,只能缴纳265元重新办理。因为我经常出差,每罐煤气的使用时间都比较长,大约一年才去煤气站更换一罐,所以不知道煤气站的通知。我家现在已经有一个煤气罐了,没有再买一个的必要。
回复:永定路煤气站工作人员解释说,从去年12月到今年7月31日,液化石油气公司给用户更换煤气本,并按照新煤气本的编号配发同样编号的煤气罐。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更换煤气本可以自行到位于西城区展览路葡萄园甲5号的液化气公司更换。购买议价气的用户在规定日期内到各煤气站点更换煤气本,不退还煤气罐需缴纳100元手续费,退还煤气罐的只需缴纳50元手续费。超过办理期限的用户只能缴纳265元重新办理,其中200元为押金,65元为一罐煤气的费用。该工作人员表示,各煤气站是执行液化石油气公司的规定,并在站点外张贴了相关通知。本报记者傅沙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