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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未起先援助法援中心开先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2:3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赵戎通讯员杨军)一家将注销企业的职工怕自己利益受到损害,于是在纠纷还未发生前就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援助。日前,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这起不合常规的援助案件。

  张某等14人为残疾职工,就职于某家福利企业。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上级单位决定对企业注销。因为经常听说一些企业注销时置职工的权益于不顾,张某等人对自己合法权
益能否得到保障充满了忧虑,于是申请法律援助。“受理后我们也非常犯难。法律援助向来都是在法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才来申请的,从来就没碰到过纠纷还未发生就申请法律援助的。”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燕介绍说。“不过根据经验,纠纷发生后再处理比较繁杂。既然当事人有要求,何不来个防患于未然?所以我们受理了这起援助案件。”接受援助任务的雪野成融律师事务所的杨成律师到这所福利企业进行了走访。根据杨律师的建议,该企业依法处理了企业职工福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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