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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位法顶撞上位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4:43 成都日报

  A:自协要替电动自行车对“珠海条例”说不

  自协拟提请人大审查《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合法性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珠海条例”)合法性问题和电动自行车上路权研讨会上获悉,中国自行车协会已联合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
助律师事务所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珠海条例”合法性进行审查。

  何祚庥:应该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自广东珠海市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排斥在城市道路之外后,引来业内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与会的中国科学院何祚庥院士和行业专家分别从技术、城市建设理论和实践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证,认为城市管理者要从发展的角度看电动自行车,它具有环保节能的特性,能够缓解能源紧张的压力,改善城市交通问题,符合老百姓需求,符合当代城市发展的理念,应该鼓励其发展。

  法律专家:该条例与上位法相抵触

  同时,法律专家们对“珠海条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专家们认为,该条例超出了珠海特区人大的立法权限,而且与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相抵触,在立法程序上没有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而且,其立法意图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

  据悉,中国自行车协会已联合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珠海条例”合法性进行审查。据法制日报

  B:专家为五公民提请审查“强制婚检”叫好

  五位公民向人大上书提请立法审查《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

  就在公众纷纷就黑龙江省人大新近修改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中恢复“强制婚检”的规定褒贬不一时,杨涛、王金贵、胡仕波、郑国贴、王保信等五名来自江西、北京、广州等三地的公民却几乎在同时就该条例的合法性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提请立法审查,从而将对该问题的讨论推向深入。

  规则冲突影响社会和谐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范亚峰认为:“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冲突,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冲突及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冲突在我国当前出台的一些法律中时有出现。规则冲突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因素。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法治建设中法治建设的地位至关重要。社会要实现和谐需要法治来协调。在法治对各种关系进行协调时,不是靠立法中心模式,而是靠官方与民间的互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各种矛盾双方的互动。”

  公民立法参与意识增强

  从2003年因“孙志刚案”,北大三位法学博士和五位著名法学家先后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审查,到河北农民王淑荣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事件已有多起。

  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公民的立法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在日益增强。回过头来再反观本次五公民的上书行为,我们有理由为之高兴和欢欣。因为公民频频上书的背后,意味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

  据法制早报(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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