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已成为福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5:06 重庆晚报 | |||||||||
张国举 江津司法局在四面山景区召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研讨会,但包括两名副局长在内的局机关多数干部,带着妻儿一同吃住……(本报昨日报道) 毋庸置疑,这种借开会之机大行旅游之道的行为,其实就是一种腐败。
按常理讲,司法干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腐败的“资本”自不待言。然而,司法干部的家属又何来腐败资本?按理说,他们和普通百姓别无二致,完全和公务活动沾不上边。也就是说,他们并无腐败的“先天”资本。但是,正是因为司法局的这种公务活动染上了一种“伪公”的色彩,公权在潜规则里也就演变成了一种私权——他们身为司法干部的家属,自然不能错过这个免费旅游的好事。这也就是说,是公权的“伪公色彩”,赋予了其家属腐败的“后天”资本。 令笔者担忧的不只是司法干部腐败,更重要的是与国家公务无关的人员也要跟着蹭腐败。试想,当腐败也要跟着蹭的时候,那么,腐败在人们眼里便不再是腐败,而是一种好处或者福利。也就是说,只要是自家的国家工作人员有什么好处或者福利,家属便会跟着“共享”。笔者的担忧是,如此蹭下去,还有没有底线?有朝一日会不会蹭掉政府部门的形象?会不会蹭掉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