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损失惊人 我国进入突发公共事件高危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5: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7月22日至2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我国目前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时期,每年损失惊人。而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将面临突发公共事件所带来的严峻考验。 突发公共事件损失GDP6%
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惊人。2003年,我国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元、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损失500亿元,以上共计达6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损失我国GDP的6%。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全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并不仅止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进入突发公共事件高危期 从自然的角度分析,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般都要超过上千亿元。 从社会的角度分析,我国目前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既是关键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如果处置失当,有可能会出现社会危机。 另外,我国很多地区自然环境破坏严重,潜在的危机有可能随时爆发。 据《瞭望》陈泽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