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49项 海选放心食品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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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5: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颜琅)今年9月,重庆市民可以瞅准“放心食品店”的招牌去购买食品了。昨日,记者从重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获悉,今年8月,该市将从主城区数千家食品店中评选出50家“放心食品店”,昨日,评选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据了解,此次“放心食品店”主要是主城九区(渝中、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江北、渝北、北碚、大渡口、巴南区)先行试点。九区内的食品超市、肉店、菜店、糕点店、调
据介绍,要成为“放心店”,条件十分苛刻。不仅要求店铺要有一定的规模(食品超市年销售额应在500万元以上,肉店、菜店等年销售额应在50万元以上)、3年内无“不良记录”,而且必须要合乎食品质量、食品存放、从业人员等49项基本标准。 按照这种标准,该市主城区数千家食品店中,大约有上百家的食品店合乎标准,该市的食品专家们将为这100多家食品店打分,90分以上的则能获得“放心食品店”的称号。初步估计,首批满足49项条件,专家评分在90分以上的食品店大约有50家左右。到明年,该市有条件的部分区县也将评选出当地的“放心食品店”。 此外,“放心食品店”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复审,市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继续保留资格。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者被消费者投诉3次以上,放心食品店将被取消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