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车“吃”盐 报复他人获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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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5: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丁全平记者徐建)为泄愤报复他人,铜梁的陈福故意将食用盐倒入别人的汽车油缸内,造成汽车发生故障。昨日,重庆北碚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今年2月下旬,陈福与李伦等人在北碚一租赁房内打“金花”赌博,双方因160元的欠账钱发生争吵,李伦当场打了陈福两耳光,陈扬言要进行报复。3月7日晚10时许,陈福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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