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合格率为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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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5:29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质检总局7日公布了对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江苏、上海、广东、福建、浙江等5省、市31家企业生产的31种产品,合格2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3%。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1、耐盐雾性项目未达到标准要求。使用这样的产品将影响产品的耐蚀性能、使用寿命和建筑装饰效果。2、化学成分镁含量未达到标准要求
质检总局当日同时公布了对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包括: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的“季华”型材、宁波锦华铝业有限公司的“华神”型材、佛山市罗南铝业有限公司的“罗翔上方”型材、吴江市永亨铝业有限公司的“亨利”型材、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的“闽铝”型材。 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包括:上海亚细亚铝制品有限公司、福州航港铝业有限公司、南海市大沥宏业铝型材有限公司。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