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刮起“释放”车位风暴 车位被侵占请您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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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7:3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新街口人行道禁停自行车,其实是个试验点。昨天,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通告,全城启动“释放”车位的风暴行动。 通告称,为了充分发挥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有效缓解道路交通的停车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05年8月10日起对
通告要求,各建筑物的产权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照南京市规划局审批的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库)面积和停车泊位数自行进行清理,并主动配合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对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使用情况的调查工作。凡擅自停用或挪作他用的,应立即恢复其原设计功能,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受有关部门委托,快报今天起将向市民征集“侵占”或者停用配建停车场的线索,市民可以把自己了解的情况写下来,邮寄到“南京市新街口正洪街18号现代快报尹海峡收(210005)”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 链接: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七十一条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由规划部门依法处罚,责令其补建。停用停车场(库)或者改变停车场(库)用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停用或者改变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元处以罚款,责令限期恢复。擅自设置或者停用、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泊位内停车障碍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作者:尹海峡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