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赠可享税收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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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7: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8月7日讯(记者吕华远通讯员王忠本)截至目前,我省今年开展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5.6亿多元,不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都不甚了解,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 据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慈善捐赠税收的优惠政策中,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程序是: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将调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允许扣除的捐赠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30%;应纳税所得额减去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后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在办理税收优惠时,对于纳税人向慈善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这项优惠政策不需要税务部门的审批,纳税人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可以直接按国家规定扣除。但纳税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出具的向公益事业捐赠的合法凭据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