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渔船南沙遇险追踪针对琼海渔船南沙沉没事件———琼海出台远海渔业生产管理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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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7:5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嘉积8月7日电(记者吴棉特约记者王仪)针对琼海渔船南沙沉没事件,琼海市市长宋祎今天上午再次紧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迎接遇险渔民回国工作,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制订出台了《琼海市远海渔业生产管理暂行规定》。 会议决定,对违规船主进行处罚,对失职失察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全市。要以这次事件为借鉴,组织渔民集中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从
会议还制订出台了《琼海市远海渔业生产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总则、联合检查、编队生产、报告船位、交纳生产保证金、责任追究等七章共32条款。从8月8日,该规定将发至每户渔民家中并张贴到每艘船上。 据介绍,今天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已协助船主基本落实13名渔民的回国费用,争取在明天上班时间将款汇出,如手续办理顺利渔民可望于星期三接回国内。 根据琼海市有关部门调查,现已基本查明琼琼海09060号渔船在南沙作业期间,不服从远海生产管理规定,没有严格遵守远海作业联帮制度,擅自脱帮生产,以致在危急情况下得不到及时救援,造成这起安全生产事件。琼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船主给予从重处罚。 作者:吴棉 王仪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