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五报“诈弹”入狱一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0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广州消息 在穗引起广泛关注的“大专生5次报诈弹案”日前有了一审判决结果: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学生赖某最终没有获得校方允许其继续读书并愿监管的证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 去年12月20日和今年1月12日,中山大学理工学院2004级自考大专学生——广东化州人赖某,因为买了假票受骗,迁怒于车站,两天内5次恶意拨打广州110,声称“在广州火车站
庭审当日,法院没有当庭判决,而以择日宣判的方式给了赖某家属一个机会,即如赖某的家属能让其所在学校中山大学出具“愿意让其继续读书并对其监管”的证明,法院会结合赖某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情况,考虑对其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理,甚至判处缓刑。但赖某未能如愿。 法院认为赖某的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赖某作出上述行动是“事出有因”,从轻处罚判刑1年。 (据《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