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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改善民工生活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1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殷雪莲 实习生 余杨)民工们将用上专门为他们建造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宿舍、食堂等各种生活设施。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和市建委在我市建筑行业集中开展“关爱民工,共筑和谐”活动,让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全面的维护和保障。

  据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近日介绍,各级工会要加快民工入会的步伐,把工会组织逐步建设成为“民工之家”。据悉,市总工会还将把民工入会率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之家建设
评比考核条件之一。凡民工入会率没有达到85%%以上的单位,不能评选为各级先进和模范职工之家。

  从今年起,各级工会协调配合有关方面,对民工工资兑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在确保不发生新拖欠前提下,逐步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确保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民工手里。

  各级工会还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监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在发生工伤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民工工伤费用,督促施工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民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是此次“关爱民工,共筑和谐”活动的重点,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统一向民工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现场建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各种生活设施,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具。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还要向民工提供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保障民工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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