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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所供材料无效 农民作家告何庆魁案又起波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22 东北新闻网

  8月2日8时35分,于景胜状告何庆魁侵犯其著作权案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延边州首例百姓与名人争夺知识产权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于景胜称,近年来备受全国观众喜爱的一些作品,小品如《卖车》、《卖拐》、《昨天、今天、明天》等,电视剧《男妇女主任》、《农家十二月》、《刘老根》、《马大帅》、《圣水湖畔》等作品真正的作者是自己。

  赵本山表演的诸多脍炙人口的小品原创都出自于景胜之手?何庆魁是盗用这位农民作家的作品才出名的?昨日,记者又多方进行了采访。

  当地文联称不认识于景胜

  于景胜称,1987年在敦化市大石头镇倡导成立了“大石头文艺联合会”,并协助敦化市文联创办编辑了由时任文化部部长贺敬之题词的《雁鸣湖》文艺专刊。为此记者进行了求证。

  昨日,敦化市文联主席张春山表示,“大石头文艺联合会”可能是一个民间自组组织,没有登记注册。而说其协助创办编辑《雁鸣湖》文艺专刊一事是无稽之谈。《雁鸣湖》在1991年11月15日试出版的一期专刊,当时主编是敦化市市委书记刘贵锋,在所有编办人员中也没有于景胜的名字。而且该刊当时仅出了一期。在敦化市文联登记的会员中也没有于景胜。

  记者随后与敦化市作协主席李广义取得联系,李主席表示,自工作以来,大多在本地知名的作家都应该很熟悉或有耳闻,但“农民作家于景胜”还没听说过。

  记者昨日又与于景胜居住地居民进行联系,他们均表示,于景胜并不在家,他时常是居无定所,于景胜平时好写,不善于言谈。

  法院称原告所供材料无效

  根据受理期限和法律规定,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表示,于景胜所提供的4份证据材料(4份手稿复印件,46页)并不是有效证据,不符合案件需要。所以于景胜必须在9月2日之前提交直接有效证据,否则法院根据法律程序进行撤案,不予受理。

  如果在法定时间内递交不上有力证据,需要在8月26日之前预先提交一份申请延长搜集证据书。

  于景胜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记者又联系于景胜,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于景胜在《双鸭山人才网》粘贴的两篇作品《金鸡拜年》、《上下级是邻居》尾处所标明的联系电话也处于停机状态。(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王磊) [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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