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每年将派五千劳务人员赴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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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25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江澎)8月6日晚,福建省劳动保障厅与宁夏劳动保障厅签订了“闽宁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福建每年将接收宁夏选派赴福建工作的劳务人员5000名以上。今后,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并力争在每年派遣5000名基础上增长10%以上,宁夏每年按5000人的120%为福建组织备选劳务人员。闽宁劳务协作扩大规模,由体力型劳动向技能型劳动输出。
2001年闽宁第一次劳务协作会议以来,宁夏每年都要组织派遣劳务人员到闽务工。目前,稳定在福建各类用工单位的宁夏务工人员已达2.2万,且宁夏每年从福建获得的劳务收入在1.5亿元左右。许多务工者在用工企业的培养锻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已进入了本企业的管理阶层。一些在福建务工期间学了技术,回乡创业的务工人员,成了当地劳动致富的带头人。宁夏与福建在原政府和部门之间合作组织宁夏劳动力输出的基础上,目前,提升劳务协作层次,向市场转化。通过开展劳务派遣、境外劳务输出和职业介绍等方式进行劳务合作。劳务合作协议内容还有,在福建建立宁夏劳务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基地,宁夏将按照已在区内实施的培训资金补助办法,对福建组织承担任务的培训、鉴定机构给予资金补贴。今年在福建先期选择两家技能培训基地,作为宁夏在闽务工人员的定点技能培训基地。定期对宁夏在闽劳务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力争每年培训50名。同时,宁夏和福建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维护务工人员权益的协调机制,让务工者享受到应有的劳动保障待遇;探索由福建企业在宁短期技能培训定向向福建输送劳动力的做法;争取部分在闽相对稳定人员纳入省劳务派遣公司管理等。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