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田改制5亿国资仅剩12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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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30 南京晨报 | |||||||||
山西沁水因煤而著名。位居山西五大煤田之首的沁水煤田,盛产优质无烟煤,并因此上了中学地理课本。从2001年起,沁水县开始不平静,原因是沁水县的财政支柱———占全县财政收入60%的“三矿一站”改制,这个“改制”到现在还让一些当地领导和百姓气愤难平。记者调查采访时,他们提出了一连串疑问。 五亿国资变成了1250万元
“三矿一站”是指沁水县内的永红、永安、侯村煤矿和嘉峰煤炭集运站。改制前,永红矿已完成技术改造,成为年产百万吨的煤矿,侯村矿也已年产90万吨煤炭。2001年11月,代表“三矿一站”的沁水县国资局与4家公司草签了合组“沁和煤业”的合作协议。“三矿一站”合为一个股东,由沁水国资局代表。新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三矿一站”占25%的股份,仅值1250万元! 这个数字,甚至比被沁水县委县政府及沁和煤业认可的“审计”报告评估的“三矿一站”总资产4.2亿元、净资产1.2亿元都低得太多。 没有采矿权凭什么采矿 在“三矿一站”的改制中,沁水县国资局没有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全面合法的资产评估,被“有选择性”的评估和“审计”的,只是“三矿一站”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三矿一站”最值钱的煤炭资源和土地使用权未列入评估范围,“改制”过程中没有涉及其最核心的价值来源———采矿权。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沁和煤业承认自己至今没有拿到“三矿一站”的采矿权。沁水县一些群众说,沁和煤业没有采矿权却天天采矿,采的矿是国家的,一天几十万的煤炭利润归沁和,你说国有资产有没有流失? 资金没到位就控制收益权 沁和煤业成立于2001年12月27日。根据“三矿一站”的重组方案,5家出资人共出资5000万元:沁水县国资局以实物出资1250万元,4家受让方以实物共同出资3750万元。 记者从沁水县“三矿一站”改制的一份报告中看到,4家投资商所付的360万元定金于2002年1月22日到账。可在包括沁水县国资局在内的5家出资人签订的协议及补充协议上,沁和煤业从2002年1月1日起就具有了对“三矿一站”的财务支配权,定金还没到位,4家投资商就拥有了对“三矿一站”收益的支配权! 沁和煤业控制的利润收益权意味着什么呢?据沁水县政府提供的资料,2002年,4家投资商购买沁和煤业股份的资产置换款陆续到位,而沁和煤业当年即实现利润1.2亿元,投资方当年就收回了投资。2002年至2004年三年间,沁和公司共实现利润6亿元,税后净利润4亿元。因煤炭行业不景气卖掉? 沁和煤业董事长吕中楼及主持“改制”的沁水县县委书记申会说,“三矿一站”改制是因为当时煤炭行业萧条。 而“三矿一站”之一的永红矿工人们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到改制前一年,煤炭行业的行情已明显好转,标志之一就是原来堆得到处都是的煤炭卖出去了,而且价格卖得不低。那时井下采煤工人每个月可以收入3000元以上;而改制后的现在,在刚刚增加了工资的情况下,一线采煤工人也只能拿到1700元。 另外,“三矿一站”改制,事先未召开有关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 沁水县委书记的“烟灰缸理论” 关于这次“改制”,沁水县县委书记申会有一套“烟灰缸理论”:“这个烟灰缸是咱们沁水的,它有货币价值和使用价值。现在,咱们把它两块钱卖了,就产生了两种效果:烟灰缸使用价值继续存在,还留在沁水;但咱们得到了两块钱的货币价值,用它我们可以投资,也可以办别的事情。‘三矿一站’改制其实就这么简单。” 晋城市的一位人大代表评说“烟灰缸理论”:荒唐!烟灰缸值5元,如果它只卖了1毛钱,难道不是亏了?“三矿一站”好比贱卖了的“烟灰缸”,它是被低估贱卖的国有资产! 坚持反对如此“改制”的人也用一个纸杯给记者作比喻:“三矿一站”的评估好比评估了这个杯子的价值,沁和拥有了这个杯子,凭什么还占有了放杯子的桌子及整个房间?新华视点(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