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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10日调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37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柴宴宾)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为缓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05年8月10日起调整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租价。

  市物价局要求全市出租汽车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出租汽车内的醒目位置张贴由物价部门统一印制的标价签。价格调整后,尚未进行计价器调整的运营车辆,由
出租汽车司机根据实际运营里程和等待时间,按标价签和价目表标定的租价和计费方法收费。物价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规定、乱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出租车调价一览表详见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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