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负担由25%降至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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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52 南方日报 | |||||||||
国家调整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 地方负担由25%降至7.5 %[政策]
按92.5:7.5比例分担 国务院决定,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前提下完善现有机制,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 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 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影响] 出口大省获益最明显 昨天,省财政厅厅长刘昆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调整,是中央政府体恤地方实情、解决出口大省财政困难的重大举措,“出口退税越大,地方财政支出压力越大”的矛盾将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从这一点看,广东以及其他几个出口退税大省,将从此次新政策调整中受益最为明显。 刘昆称,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地方负担的比例由25%下调到7.5%,这不是一个小的调整。这一负担比例的调整,相当于地方财政在此项目上下降了30%。它必将有力地促进我省的外贸出口,有效拉动我省的经济增长。 [现状] 广东出口退税压力大 上半年全省地方库出口退税累计完成7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计划退税额143亿元的50.28%。不过,全省比上年同期多增加了45.97亿元的出口退税。财政所承担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由于广东出口退税规模较大,出口退税额在一般预算收入中所占比重较高,出口退税的快速增长对广东收入影响也较大,上半年出口退税影响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自然口径增长率5.76个百分点。其中佛山、中山、揭阳、惠州等市受影响较大,出口退税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的影响都在10个百分点以上。 本报记者 朱桂芳 A13版:外贸大省财政支出压力大大减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