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管理新规定引发问题一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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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9:41 光明网 | |||||||||
党晓梅 潘志贤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从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就要正式实施,它将取代沿用了15年的旧《规定》。其中,新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内容,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大学生可以自由婚恋。
但随着“禁婚令”的解除,一系列婚后生活问题开始浮出水面。为配合新规定,河南省各高校也正在加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其中,郑州轻工业学院即将出台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讨论稿)》中“大学生结婚必须告知学校”的条款却引发不小的争议。 大学生结婚是否有告知校方的义务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讨论稿)》中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履行结婚告知义务。不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擅自结婚或隐瞒婚姻状况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非法同居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违反社会公德,破坏他人婚姻、家庭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行为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这几项“苛刻”规定,各方众说纷纭,意见不一。 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离婚不需要单位开证明。这意味着大学生结婚也不需要向学校申请,并获取相关证明。对此,《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讨论稿)》的编写者之一、教育部学生司调研员解汉林8月5日为大家解读新规时说,对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大学生,高校可以要求大学生履行结婚告知义务;高校也有义务劝告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集中精力学习,响应国家提倡的晚婚号召。 记者针对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规定随机采访了该校几名大学生,他们的意见基本一致,认为高校管得太宽了,限制了大学生的权利。“不管是《婚姻法》还是教育部规定,都不干涉大学生结婚,学校为何要求我们履行告知义务?结婚是我们自己的事,我认为没有必要向学校汇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小陈说。 据记者了解,在对大学生婚姻、感情方面的约束上,河南各高校基本上“口径一致”,也就是说,郑州轻工业学院的做法得到其他高校的认可。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处处长胡恩立告诉记者,学校希望大学生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是为了向他们摆明利害关系,便于管理和服务,根本不存在批准与否以及反对和阻挠等问题。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的董彬律师认为,高校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细化管理规定。校方为维护教学秩序制定这些管理措施是妥当的,只是处罚结果有些重,学校处罚前应该先告知、提醒,这样会更显人性化。 高校是否有权处罚“第三者” 郑州轻工业学院规定,大学生生活作风越轨,非法同居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违反社会公德,充当“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家庭或玩弄异性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这些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不少大学生对“第三者”、“二奶”嗤之以鼻,他们认为学校的处罚是对的,否则大学生的形象会受到影响。但对“非法同居”,大学生们有不同看法:“同居对于热恋中的大学生来说,很难避免,社会上的非法同居者也没有谁处罚,为什么大学生就要受到处罚?” 对此,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的田玉洲律师认为,高校的规定有些“不妥”。首先,对于“第三者”,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认定,法律也没有对“第三者”给予处罚的条款。高校这样的规定既缺少认定“第三者”行为的依据,更不具备对其进行处罚的权利。其次,高校这样的规定侵害了大学生的名誉权、隐私权。“第三者”问题首先是个人隐私问题,如果学校进行公开的“留校察看”等处分,无疑侵害了大学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田律师认为,“第三者”属于道德范畴,高校应该在道德上对大学生多加引导,而不应该在这方面做硬性的公开处罚。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处处长胡恩立认为,以前高校对大学生“非法同居者”和“第三者”一律作开除论处,现在已经作出了让步。他认为,校方的规定只是在道德层面上对大学生起到约束和震慑作用。 高校能否干涉大学生谈恋爱 郑州轻工业学院规定:“恋爱行为失度,在校园或公共场所男女交往举止不文明,行为不检,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胡恩立告诉记者,大学生谈恋爱,避免不了搂搂抱抱等亲密举动,有些大学生在图书馆、食堂的过分亲密举止确实让人看着别扭。学校不得已才作出如此规定,但并非是干涉大学生谈恋爱,只是提示他们,注意一下自己的行为。 河南财经学院社会心理专家刘志梅认为,这条规定有些过火。大学生也有自己的人格权,尤其大学阶段并非义务教育,高校应该从管理向服务转型,关于大学生感情方面的事,高校应以教育引导为主,不应以处罚为主。 大学生婚后生活问题是空白 教育部的新《规定》中明确解除了对大学生结婚的限制,但对大学生生育问题只字未提。河南各高校正在制订的《学生管理规定》也没有提及大学生婚后生育问题。 解汉林解释说,既然允许了在校大学生结婚,自然不会禁止婚后生子。但他同时表示,教育部没有规定,但不代表提倡。教育部门尊重学生作为成人的权利,但从大学生本身来讲,要以学习为重,应该妥善地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他表示,对怀孕的学生,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可以作出应予休学的规定和处理。 对学生是否可以享有婚假产假,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上海师范大学一位副校长曾表示,对学生而言,不存在婚假一说,因为它是对在职人员的一种社会福利;学生完全可以利用寒暑假等长假自己妥善安排。同时也有另外一种声音支持学生休假。有些学者认为,学校实行的是学分制教学管理,一般4年的学业可以最晚6年甚至8年修完,学生可以通过申请休学的方式休产假。 解汉林说:“从母婴健康角度考虑,怀孕、哺乳期的女性有些专业可能无法从事,比如化学、体育、生物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允许怀孕或生产的学生休产假;但如果学生要求听课,学校则不能强制学生休学。” 日前,南京某大学曾为校内的一对研究生夫妇开设过夫妻房,此事曾引起很大争议。对此,解汉林说,学校没有义务为学生夫妻提供同房条件,同时学校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分别住在男女生宿舍。 河南省高校对大学生婚后同房问题普遍表示不支持。郑州大学和河南中医学院就明确表态:坚决不为已婚大学生提供同房条件,要求双方分别住学生宿舍。 | |||||||||